記得我曾於2010年4月26日在「部落格」上po 一篇「青山綠水才是煙斗鄉」,同年也在「紅樹林」右岸步道的「瞭望台」林間舉辦過一次「青山綠水煙斗鄉」聚會。從2014年4月1日開始,我個人已調整了25年來出門隨身攜帶「煙斗」的習慣,我覺得「青山綠水已非煙斗鄉」了,之後我只在家裡的書房,每天抽一斗「煙斗」以陶冶生活情趣,享受個人抽「煙斗」的樂趣。因為「國健署」公佈自2014年4月開始,國內四十七處國家公園風景遊樂區及三千七百九十處公園綠地部分指定區域「禁菸」,違者罰二千到一萬元。加上前一條「禁令」,只要三人以上的任何區域均不可「抽煙」,為避免觸罰,我乾脆出門在外時一律不隨身攜帶「煙斗包」。我不得不佩服「國健署」強力推行的「菸害防制法」的政令與魄力。很可惜,自通過實行「煙害防制法」五、六年來,政府「雷厲風行」的政令宣導與績效不見「立竿見影」的成效,雖然「煙品」以價制量,價格節節昇高,但抽「煙」人口不減反增,青少年抽「煙」的比率也居高不下,抽「香煙」人口的「致癌率」也沒有顯著的下降,我發現「全面禁煙」的最大成果只讓國庫的「煙品」稅收增加不少而已。這是政令的原意嗎?倘若政府的「煙害防治法」確實是為國人的健康著想,為何不乾脆廢除「台灣煙酒公賣局」,嚴禁所有的「煙品」進口、販賣、嚴防走私等措施而一勞永逸呢?

抽「煙斗」與抽「香煙」的「致癌率」及對身體的危害程度,兩者之間截然不同,絕不可同日而語。我曾在「部落格」發表過一篇中、英文有關我抽「煙斗」及我創會的「心路歷程」文章,我提出美國曾作過6千9百多人的「致癌率」臨床實驗報告,證明抽「煙斗」與「香煙」的區別實例。很榮幸,我這篇英文的文章“PIPE SMOKING IS A FAVORITE HOBBY IN MY LIFE”,受到「國際煙斗俱樂部」(CIPC)總會的重視,特別COPY轉發給全球28個會員國的會長及會友們參考分享。其實「煙斗」遭受「禁煙」的「池之殃」,有時候心想,倘若「林語堂」博士仍健在,他必定會為「煙斗」仗義執言(可惜當今的台灣已找不出如此有風骨的文人雅士了)。其實我知道,現在「台灣」抽「煙斗」的大企業家中,「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先生是最具代表性的人物了,我想他在台積電的「董事長」辦公室及家中應該還抽「煙斗」吧!我也知道前「紅十字會」陳長文會長及前「監察院長」陳履安先生都是「煙斗」的愛好者。但遇到全球性的反「煙」禁「煙」風潮,也只好「潔身自愛」靜默以對了。然而我仍希望喜好抽「煙斗」的「斗友」們,在健康許可(少量,以娛情養性為主),在不違法、不妨礙他人的地方或場合,盡情地享受「煙斗之樂」吧!

我一生無不良嗜好,50歲才開始抽「煙斗」,經多年對「煙斗」的深入研究,我個人絕不認同「抽煙斗」是不良的嗜好,而是提昇個人「精神生活」層面的良伴。我今年已從三十多年的進出口貿易生涯中退休。心知肚明,倘若缺少「煙斗」的陪伴,我相信退休生活將會「美中不足」而若有所失呢!「全面禁煙」帶給我的不便,乃偶而與「斗友」相聚,找不到可飯後抽「煙斗」的餐廳,喝茶、喝咖啡,可抽「煙斗」聊天的適當場所已被禁絕。我與朋友遊山玩水已不像從前「煙斗」隨身,口含「煙斗」欣賞山海風光、奇花異樹,夕陽落日的美景興緻了。「青山綠水已非煙斗香」,我很久不寫有關「煙斗」的文章了,興之所至,有感而發,特po此文分享,相信喜愛「煙斗」的「斗友」同好們必感同身受吧!

Relax with your pipe!

Pipe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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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應「台灣喜大人協會」(TOP)秘書長「駱紳」先生誠懇又「勇氣十足」的邀約,乃於2012314日下午2:00 – 4:00 PM 台北市徐州路市府官邸舉辦了一場「座談會」,題目是:「抽煙斗是我此生最喜愛的嗜好之一」。這是我首次公開談到有關1989年創立「台灣煙斗俱樂部」並加入「國際煙斗俱樂部聯盟」CIPC (目前已有28個會員國)以及我帶領會友參加過三次「國際煙斗大賽」的盛況及完整的「台灣」創會過程。我五十歲才開始抽「煙斗」,比起很多「台灣」抽煙斗的前輩高手們,我的斗齡及資歷算是很淺(菜鳥)罷了,自認有點「外行領導內行」之嫌。其實22年來,我每天也只抽1-2斗,而且遇到感冒或喉嚨痛的時候就不抽,養成可抽可不抽「收放自如」的能耐。對老一輩的「煙斗客」來說,他們會認為那算是什麼抽「煙斗」呢?可是「因緣際會」我很榮幸迄今我乃是「台灣」及「全球華人」中唯一首位參加過三次的「國際煙斗大賽」的「台灣煙斗俱樂部」創會會長。尤其1994年在丹麥哥本哈根「第八屆世界煙斗大賽」我應邀擔任八位評審委員中的唯一「台灣煙斗俱樂部」創會會長陳思翰”Ben Chen” (其中五位是國際煙斗俱樂部CIPC總會會長、秘書長、三位副會長及另外歐洲兩國的會長共八位)這是我畢生最值得回味的榮譽。CIPC的國際組織乃全球唯一「不談政治、不談宗教、不談種族」純粹「以斗會友」的一個「自由、平等、人權」的「小聯合國」,也是我理想中的國際團體及大家庭,這也是我於1998114日極力爭取「台灣煙斗俱樂部」加入成為國際會員國的主要原因。雖然19891990在東京「第七屆世界煙斗大賽」時,中、日已斷交而1994年在丹麥舉行的「第八屆世界煙斗大賽」時,「丹麥」與「台灣」並無邦交關係,然而我不必爭取或主動要求,主辦國均會在「盛裝晚會」及四、五百人「煙斗比賽」的大會場上自動的掛上我們「中華民國」的大、小國旗,完全比照其他參加國的禮遇,這是「台灣」任何社團在國際活動場合中很難得到的公平禮遇呢!

我個人非常不認同「中華民國」(台灣)在「國際奧運會」、「WTO」及「國際衛生組織」(WHO)等活動及會議場合,怎麼可以「委曲求全」的接受「中華台北」的名稱參與呢?試想「中華台北」是代表什麼?可以代表「中華民國或台灣或其他縣市」嗎?「名不正、言不順」難怪我們在國際場合處處吃鱉,受盡打壓和屈辱。有骨氣的政府及國人應深思此項重大問題。「台灣」過去全體國人曾同心協力的力爭上游,創造出多少個「儈炙人口」讓全世界稱讚的「台灣奇蹟」呢?「事在人為」只要政府與人民有共識,絕對不可「委曲求全」的接受任何不公平待遇,更不必參加而立即退出有損「中華民國」的「國格」或有失國人「尊嚴」的任何國際組織團體的活動才是。「台灣」務必積極的厚值國家競爭力,發展經濟為優先,重視教育,培養人才,提昇人民的生活品質及素養等,修訂「憲法」改革「司法」成為「貨真價實」的真正「自由、民主、人權」的「國家」才是,讓所有先進的民主國家另眼相看,也絕不敢再歧視我們。在三次的「國際煙斗大會」活動中,我能感受到世界各會員國的會友們均對「台灣隊」表達友善、尊重、羨慕的眼光及好感,樂與我們「台灣隊」的代表為友,我們也表現出「台灣」的特質與精神,遇有機會就誠實的將「台灣」的人文、美食、觀光景點及「MIT」優良產品等介紹給他們認識。「敬人者人恆敬之,愛人者人恆愛之」,「自重自愛」必可取得他人的尊重、愛戴、肯定與認同的。一切作為務必「反求諸己」從自身作起。一個「國家」是否能被肯定,得到世界各國的尊重,絕非完全取決於「國土的大小或人口的多寡」而定,這場TOP的「煙斗座談會」使我有感而發,寫下此文與「有緣人」分享,這又是我一項額外的收獲呢!

Relax with your pipe!

Pipe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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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元月「台灣」沒有舉辦「公聽會」、「無預警」、「無宣導」政府(立法院)神不知鬼不覺的三讀通過了「新煙害防治法」。實施以來,只看到「煙品」三級跳的加稅加價(相信有吸煙習慣的人均敢怒不敢言,駡在心裡,政策有如重回「白色恐佈時期」般),全民反「煙」風起雲湧,視抽「煙」者為罪大惡極,如同「江洋大盜」及「吸毒吸鴨片」之輩。看在我這位五十歲才開始抽「煙斗」的人眼中,有「魚刺哽喉」不吐不快的感觸。「台灣」的「禁煙運動」最早是由「董氏基金會」嚴道先生所推動,以迎合世界潮流,之後演藝界知名人士「孫越」及「陳淑麗」等人的加入,更見績效,後來又聘請「王清峰」律師(前法務部長)為顧問,使此純民間的「反煙團體」漸漸浮上擡面並與政治掛勾,蒙上一層「政治色彩」,外界弄不清楚「董氏基金會」組織的真正宗旨何在?如深入瞭解「嚴道」與「孫越」兩位先生的反煙背景,據說乃因他們年輕時不知多加節制,每天猛抽「香煙」數包,導致後來罹上肺癌,深受超量「抽煙」之害後,才揭竿而起創立「董氏基金會」的「反煙團體」以禁絕所有的「煙品」為職志(他們誤以為全體抽煙的人都像他們一樣沒節制,而要將「抽煙者」趕盡殺絕,這是不厚道,違反人權的作法與行逕)。「王清峰」當律師時的清新形像,受到很多人的欣賞與肯定,但2008年「馬英九」執政,當上了「法務部長」之後,她好像完全變了另一個人似的。我早已洞悉她的行事風格,早在2008年底po 了一篇「青山綠水才是煙斗鄉」文在「部落格」上,提醒「斗友們」務必謹慎守法,多加注意抽「煙斗」的禮儀,果不期然,「馬英九」上台百業待舉之際,「新煙害防治法」却成為他唯一「立竿見影」的政績(我懷疑此項立法有那麽急迫而重要性嗎?)今年日本311日的地震海嘯引發的「核電廠」汚染事件,引發「台灣」對「核電廠」興建的疑慮抗争及最近一個多月來毒害全民的「起雲劑」事件,才知二十多年來影嚮「台灣」國民健康,催毁幾十年來,台灣全民努力奮鬥打造的「MIT」品牌及信舉毀於一旦,不僅影嚮國際聲譽及外銷市場,國內產業及國人健康,恐將禍延子孫,更影嚮「中華民國」(台灣)的整體經濟衰退及國內就業市埸的重大災難無法估計的損失,比起「煙害」才是真正需「積極立法」、「亡羊補牢」的當務之急呢!

其實我一向贊成抽煙的節制與適當的宣導措施,也提出美國曾以七千人的臨床實驗報告,證明「抽香煙」的確對人體有害,但立法應以勸導方式勸人少抽為妙或改抽「煙斗」或改用其他較不違害的替代品,如改不掉「抽香煙」的習慣,也需講究「抽煙」的禮儀並尊重「不抽煙」人的權益才是正面,嚴格規範「抽煙」場所的空調及通風設備良好等才是合理的作法,而非被有權勢的反煙團體拉着鼻子走,漠視「抽煙者」的基本自由人權。我真不知為何連空調設備完善的私人領域(有獨自的辦公室)或通風設備良好的餐廳等都要一律禁絕呢?難不成因酒喝多了對身體有害,容易滋事,屢見釀成車禍等災難,而禁絕全民喝酒的權利呢?最不可思議的是「反煙團體」及「立法單位」居然「處心積慮」的要禁絕所有「煙品」,如真有意何不一勞永逸的「立法」並建議「政府」放棄所有「煙品」的「公賣稅收利益」,關閉「公賣局」,嚴禁海關進口各國的「煙品」並嚴防所有的走私管道,查禁全部市面的販售行為等,則可「立竿見影」立可禁絕「煙品」的來源及「抽煙」的惡習無疑,但我相信誰也不敢背負「迫害抽煙者」的基本自由及人權罪名。

倘若立法及「反煙團體」真正是為全民及下一代的健康着想,為何不嚴禁學校未成年學生的「抽煙」習慣,從治本作起呢?(據估計未成年學生抽煙約佔全台抽煙人口的20%)如嚴禁並杜絕學生及未成年人的「抽煙」惡習,想必人人稱許,何樂而不為呢?自「新煙害防治法」實施以來,執法單位僅以「治標不治本」的方式,一味增加「煙品」進口稅,提高售價,想「以價治量」來抵制,但成效不彰,「抽煙」人口不降反升,讓人質疑,此立法的真正目的為何?最近「董氏基金會」變本加利得寸進尺,自恃對政府立法單位的影響力,欲想追加全部開放空間(包括公園及遊樂地區等)一律禁止「抽煙」,從電視上看到不滿其「一意孤行」嚴重違反「基本自由人權」的人士看不下去,站出來極力的反對,翌日就「銷聲匿跡」不敢再提此事了,足見凡事適可而止,不可持勢壓人。試想如家中有「抽香煙」習慣的退休「銀髮族」長輩,平日他們也沒什麽嗜好,唯一喜歡到公園散散步,在空曠的大樹下與三、五好友喝茶、聊天、下棋,抽煙等的小自由,立法單位及「董氏基金會」居然都不放過,要禁止他們「抽煙」的嗜好,這未免太不近人情了吧!

Relax with your pipe!

Pipe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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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CASSO 1970年油畫)
常言道「藝術無價」,但自從國際知名的「蘇富比」及「佳士得」拍賣公司成立以後,國際「藝術品」收藏家們均以此兩家拍賣售出的價格為標桿。以油畫為例,標出拍賣會成交價最高的世界十大名畫,如同「國際抽煙斗比賽」,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有世界紀錄保持人或新人重創新猷。2010年止,國際油畫拍賣會最高的一幅名畫已非1990年拍出的「梵谷」作品「嘉舍醫生」(美金八千二百五十萬元)或1994年拍出的「畢卡索」作品「拿煙斗的少年」(美金一億零四百萬元),而是由2006年拍出的「奥地利」畫家「克林姆」1907年的作品「艾蒂兒肖像一號」(以美金一億三千五百萬元成交),獨佔鰲頭迄今,相信不久的將來還會繼續有更高的拍賣價「作品」問世,且讓對油畫有興趣的同好們拭目以待吧!

去年20101215日我早上游完泳回來,看到報上一則藝文報導,有家法國已有五十年歷史的純私人收藏老牌畫廊,首次帶來21組(共42件)的畢卡索作品(總價24億)在台北「寒舍艾美酒店」展售五天,並由畫廊第二代長子MR. EDOUARD MALINGUE (愛德華、馬凌先生)親自督軍。這是台灣首次有歐洲名私人畫廊來台的展售會,引起「台灣藝術收藏界」不小的震憾。我也不想錯過這麽難得的機會,乃帶太太於中午時到達現場觀賞,由於畫價連城,現場保全特別嚴密並嚴禁攝影,我仔細欣賞,發覺這些「畢卡索」後期的畫作,風格已跳出他「抽象」時期的領域,別具大師更成熟的畫風。我突然被一幅掛在屏風牆後左側牆上的「戴帽子的男人」畫作吸引住,我看到的不只是他戴帽子而是他手中握着的一扡「煙斗」,心裡為之一震。在我的認知中「畢卡索」最燴炙人口的「拿煙斗的少年」他是唯一畫「煙斗」的作品,萬萬沒想到他這幅「拿煙斗的男人」(我心裡已自動更改畫作的名稱),更有價值又傳神。我心想如能拍張照片才不虛此行呢!隨即以笑臉迎向「保全人員」,徵求他是否能讓我拍張照片呢?他很客氣的說:對不起,主辦單位特別交待,絕不允許任何人照相」,我太太也拉了我的手,輕聲的說:「人家牆上都標示着,不許攝影拍照,算了吧!」,我說妳慢慢看畫,我到外面想想辦法。我到了櫃台,看到一位小姐及一位中年的外國紳士坐在櫃台,他正在上網看電腦,我走向那位紳士,以英文與他交談,稱讚這些畫作與我以前在博物館看到的「畢卡索」的「抽象畫」大異其趣,尤其我對後面的那一幅「戴帽子的男人」特別有興趣,他問我為什麽?我說我抽「煙斗」對那幅「拿煙斗的男人」有親切之感,彼此也互換名片,原來他是「馬凌」本人。他也問我「煙斗」及CIPC 的情形,我說他現任的CIPC 總會長就是你們「法國人」,我趁機也請他特許我照張畫相,他很親切的說當然沒問題,我帶你過去照吧!然後他回櫃台打電腦,我照了畫作,也與太太單獨與畫作入鏡,此時台灣的女經理進來說:「對不起,我們這裡不許照相」,我說是馬凌先生允許我照的,妳來的正好,謝謝妳幫我和太太照張相吧!

去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聖誕前夕,我發了一封電子賀卡及當天照片給「馬凌」先生,感謝他破例讓我照相之情。今年元月十二日我突然收到「馬凌」先生經「聯邦快遞」寄來一本厚重的法國「馬凌畫廊」35週年的紀念畫冊,並附一封「馬凌」簽名信,感謝我的賀卡及對他們畫廊及畫作的厚愛。並慎重的邀請我如到「香港」或「巴黎」,一定要去拜訪他,我回函向他致謝,建議他更改那幅畫名的標題為「拿煙斗的男人」可媲美「拿煙斗的少年」,並請他MAIL 給我們CIPC會長及全球會長們,WHO KNOWS?也許斗友中有人有意收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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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ICASSO OIL PAINTING 1970)

I was not smoking “Cigarette, Cigar or Pipe” before 1989 (50 years old). After I joined “The Electronic Exhibition” in Tokyo on 1989.01.20 and met Mr.Suzuki (VP of CIPC) he encouraged me to set up at least two Pipe Clubs in Taiwan. Afterwards, I set up “The Pipe Club of Taiwan”(PCT) in Taipei on 1989.08.27 and another Club in Kaoshiung on 1989.09.10 then “The Pipe Club of Taiwan ”Joined the country member of CIPC on 1989.11.04 (PCT is No.12 country members at that time). Also I started to study and learn how to smoke a pipe since 1989 (I am a pipe smoker only for 21 years up now) .My Wife (Fanny) and I with 3 club members joined the CIPC “The 7th World Championship” at Tokyo Japan on Oct.1990, I smoked for 42.02” (My world record) and on Oct.1994 with 4 club members joined the CIPC “The 8th World Championship” at Copenhagen Denmark, I was one of the Jury.

As the matter of fact, I was afraid and had a little worry about that pipe smoking could be harm to my health or to be getting the Cancer or not? I was trying to find out some possible research reports on Website. Finally I found a USA Healthy Report wrote by Doctor Jay H.Lublin, et in 1984, his group made a Test Report against 6,919 people includings: 1)“None smokers” 2)“Cigarette Smokers”3) “Cigar Smokers”4) Pipe Smokers” reading as follows: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was to analyze in detail the risks of lung cancer associated with cigar and pipe use. Because previous studies failed to have large case numbers, it was felt that this study would present more accurate information due to the large numbers of patients surveyed.

Out of 6,919 cases of lung cancer studied, 190 (2.7%) never smoked, 6044 (87.3%) smoked cigarettes, 37(0.5%) Smoked cigars only, 29 (0.4%) smoked pipes only, 23 (0.3%) smoked cigars and pipes, 308 (4.5%) smoked cigarettes and pipes, 180 (2.6%) smoked cigarettes and cigars, and 98 (1.4%) smoked all three. Among cigar only smokers, the risk of lung cancer increased with years of use and usual number of cigars smoked per day. It was found that the relative risk of developing cancer in the cigar categories increased if the patient inhaled deeply and frequently, and/or smoked for a greater numbers of years. In addition, it was also found that, “Lung cancer patients who were exclusively cigar or pipe smokers were more likely to have squamous cell carcinoma than adenocarcinoma. Indeed, the histologic distribution of lung cancer among cigar-only and/or pipe-only smokers closely resembled that among cigarette-only smokers, further supporting a causal relationship between cigar and/or pipe use and lung canc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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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五十歲(1989年)之前不抽「香煙、雪茄、煙斗」,1989年元月20日到日本柬京參加「見本市電子展」,回台灣後才開始學抽「煙斗」迄今。同年1989827日我在台北創立「台灣煙斗俱樂部」並於1989114日代表「台灣」加入「國際煙斗俱樂部聯盟」(CIPC)(目前CIPC會員國已違28個會員國)。

我剛開始接觸「煙斗」時也懷疑並顧慮「抽煙斗會不會致癌或對身體有害呢?」,經多方面在綱路上尋找有關醫學報告及「煙斗、煙絲」等資訊,終於在美國醫學網路上找到一篇1984年由Doctor Jay H.Lublin, et al所作6,919人抽各種「煙品」的「肺癌臨床實驗比較報告」,原文如下: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was to analyze in detail the risks of lung cancer associated with cigar and pipe use. Because previous studies failed to have large case numbers, it was felt that this study would present more accurate information due to the large numbers of patients surveyed.

Out of 6,919 cases of lung cancer studied, 190 (2.7%) never smoked, 6044 (87.3%) smoked cigarettes, 37 (0,5%) smoked cigars only, 29 (0.4%) smoked pipes only, 23 (0.3%) smoked cigars and pipes, 308(4.5%) smoked cigarettes and pipes, 180 (2.6%) smoked cigarettes and cigars, and 98 (1.4%) smoked all three. Among cigar only smokers, the risk of lung cancer increased with years of use and usual number of cigars smoked per day.

It was found that the relative risk of developing cancer in the cigar categories increased if the patient inhaled deeply and frequently, and/or smoked for a greater numbers of yea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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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去過「蘇俄」,但從網路資訊得知「蘇俄」偏向「資本主義」路線後,已改頭換面,走出「共產主義」及「KGB」給人們恐佈及刻板印象的陰影。「蘇俄」與「美國」的「煙斗俱樂部」於幾年前同時加入CIPC 「國際煙斗俱樂部」組織(現在已有28個會員國)2007年蘇俄爭取到「世界杯煙斗比賽」在俄國第二大城SAINT-PETERSBURG (聖比得堡)舉行,「俄國煙斗俱樂部」會長當時曾力邀我及會友們參加,但我和會友均未成行,後來我也將寄來給我的一些聚會照片PO在「部落格」上分享。

今年105日我突然接到一封E-MAIL 有兩位「俄國煙斗俱樂部」會友將首度來「台灣」參觀10/13 – 10/19的「台灣電子展」,懇求是否有幸於此期間內與我見面,彼此「抽煙斗」聊聊我們兩會的近况等。我回函表示非常歡迎之意,並相約於10/16(星期六)晚上7:30PM在他們下榻的飯店見面(其實我不好意思預先告訴他們,台灣自2008年「馬英九」上台後任命「王清峰」擋任「司法部長」之後,她立即「急如星火」似的於2009年元月11日通過實施非常不合情理的新「煙害防治法」,規定所有公共營業場所、辦公大樓等,不論通風設備多完備,均一律不准「抽煙」,為此我曾PO文表達個人的看法,認為這是一項「矯枉過正」的惡法)。今年她也因個人手握並私心維護44位經「司法定讞」之死刑犯,堅不作「槍決」而被迫下台,「監察院」迄今也篤職沒追察並判她的違憲之罪,我個人甚感悲哀與不解(她個人的公器私用到連國家的憲法都可不遵守,她強行通過新「煙害防治」惡法又算什麽呢?)。當晚我早到飯店半小時,預先尋找一處在飯店內可供喝杯紅酒又可抽「煙斗」的場所(他們千里迢迢到台灣想與我見面並抽「煙斗」聯誼,我豈可掃他們的興呢?),最後我找到頂樓的「PIANO BAR」,在後門外店家特別設有一處户外六張椅子的「抽煙」場地供客人「抽煙」,決解了我的難處。我們準時見面,有共同興趣的遠來國際斗友相聚,彼此分外投緣,我們三人各點了一杯「紅酒」互換名片並互贈兩國「煙斗俱樂部」的會徵及刊物。我們以台灣到處「禁煙」為開場白,他們說住進飯店後才知道他們帶了全套的煙斗裝備而來,却無用武之地,頗感無耐,他們說在「俄羅斯」任何場合均可自由自在的抽「煙斗」,我只好代表我們的政府向他們兩位致歉,並立即表示「有朋自遠方來」豈能讓你們敗興而歸呢?我說等喝完酒,我已安排好後門户外可抽「煙斗」的聊天處,他們一聽「喜出望外」,化解了剛開始時有些失望的表情(我心想台灣標榜的是自由、民主、人權的國家,看來有大不如他們的共產國家呢!)。

我們各帶了幾把煙斗相互觀摩,我稱讚他帶的一把「俄製石楠木煙斗」的材質、手エ均佳,另外他随身携帶了一支「龍爪」打造的「TAMPER」非常獨特而精緻,吸引了我的愛慕眼光,我随手借來欣賞把玩一番,這的確是一支罕見的「藝術收藏極品」呀!他見識了我帶去的一把丹麥「W.O.LARSEN」的高級「煙斗」也讚不絕口。他說他們的CLUB 每兩星期都舉辦一次聚會,會友們非常踴躍,我說台灣自從「禁煙新法」實施後,我們已很少有聚會,因為我很難找到可共聚餐又可抽「煙斗」的場所了。我也提出一些我個人對「煙斗」的獨到見解與理論分享,引起他們高度的興趣與佩服,連聲說你對「煙斗」的確有獨到之處,難怪可寫出那麽多有關「煙斗」的好文章,不愧為「台灣煙斗俱樂部」的創會會長,回國後將轉述給他們的會友們共同分享。喝完了紅酒,我們移駕到户外抽「煙斗」繼續我們的話題,並盡情享受我們的「煙斗之樂」,抽完「煙斗」我問他們明天(星期日)是否可挪出時間讓我和太太請他們兩位吃午餐,並問他們想吃些什麽料理呢?他們也很豪爽一口答應說如有台灣的「活海鮮」和「米飯」之類是他倆的首選,我心裡已有數,約好星期日早上10:30AM 到飯店接他們,我們重回室內聽了幾首「現場鋼琴自彈曲」後,在愉快的氣氛與音樂聲中話別。

第二夭早上10:30AM 我開車與太太準時接他們後直接往淡水「漁人碼頭」的方向走,我安排到「海宴」餐廳吃「活海鮮」,除各一盤「火煺櫻花蝦炒飯」及「炸蘇蚵」外,我帶他們兩位到「活魚區」讓他們自己挑選三種喜愛的當季「活海鮮」並喝「台灣啤酒」助興,他們兩人吃得津津有味,讚不絕口。飯後我把車子開進「漁人碼頭」停車場,我們三人一起點燃「煙斗」邊走邊聊,繞行一圈「漁人碼頭」步道,欣賞「觀音山」、「淡海」及停靠在碼頭邊的「觀光遊艇」的美景並照相留念。回程我也讓他們到「關渡宮」照相,大約下午4:OOPM 回到旅館飯店,下車前他掏出他最喜愛的「龍爪」TAMPER : 「非常感謝這兩天您(妳)的熱情招待,讓我們見識到「台灣之美」並感受到「台灣」的人情味,我們彼此已建立了深厚的「異國煙斗情誼」我們將永生難忘,為此我很樂意贈送此「龍爪壓捧」給您當作彼此「永久友誼」的見證。我感到意外的驚喜,深深的向他們致謝並互道「珍重再見」,期望不久的將來,彼此能在「台灣」或「俄國」再重續這份難忘的「異國煙斗情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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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八年六月二日在「煙斗陳部落格」上,我有一篇文章「青山綠水才是煙斗鄉」(二o一o年四月二十六日我已轉PO到本「部落格」)文中提及前法務部長「王清峰」上任後必定會嚴格限制並修改「煙害防制法」。果不其然,新的「煙害防制法」超速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二oo九年元月公佈實施。其實大家都「心知肚明」此新版的法令是「矯枉過正」的「惡法」,絕非正確顧及「民主、法治、人權」的法令,完全漠視「抽煙者」的權益,而把所有的「煙品」、「抽煙者」視為「禁品」、「違法」的行為,不以勸導及循序漸進的規範取得全民共識後再修訂的法令,完全以個人的喜好去迎合「董氏基金會」及「反煙團體」的强力要求,一意孤行的去杜絕「抽煙」行為的法令,承屬不當,不知立法諸公們為何任其過關呢?最不可思議,將不論設有通風設備良好的室內空間(如餐廳、大樓、公司等吸煙室)均被列為「禁煙區」,甚至某些「户外空曠地區」也在被禁止之列,幾乎欲禁絕所有「吸煙場所」。我認為政府乾脆廢除「香煙」公賣制度及「公賣局」並嚴禁「香煙」進ロ及販賣,可一勞永逸。執法單位的作法「本末倒置」理應全力禁絕未滿十八歲的「輕少年」、「學生」的抽煙行為及習慣為首要才是(據统計輕少抽煙比率佔全台灣抽煙人ロ的20%以上)。到處可見在上班時間的政府機構、エ廠、及公、民營的辦公大樓門口外面等處,大排長龍站、蹲、坐在大門口或牆角邊「吞雲吐霧」,不僅有礙觀膽,使抽煙者「斯文掃地」並製造更嚴重的環境髒亂。真難於想像,昔日在軍中、在商埸上、在聚餐場合的朋友交際等場合及茶餘「飯後一根煙、快樂勝神仙」的「精神食糧」美譽,曾幾何時,淪落到被視同吸毒等級而人人喊打的地步。我真為「抽煙者」有如過街老鼠般,人權及尊嚴盡失而叫屈。

二十年來我每天抽一、二斗「煙斗」(如覺喉嚨不舒服、咳嗽或有感冒現象時,我立刻自動停抽「煙斗」,最長有約一個月停抽「煙斗」的記錄),其實我對所有感興趣的事物均可「克制上隱」,並養成可「收放自如」的能耐(對某些人而言可能並不容易)。「煙斗」入門之初,我看了很多國外有關「煙斗」及「煙絲」的書籍和資訊,並尋找「煙斗的魁力」為何呢?我個人摸索出純手エ的石楠木煙斗是「獨一無二的藝術品」,「煙絲」的口味至少有上千種以上,而且世界上沒有任何人可抽盡所有的「煙絲」,每次到國外旅遊尋找自已喜歡的「煙絲」口味是一種樂趣。尤其自已引以為傲的事乃我發現抽「煙斗」至少可達到「五種享受」即「視覺的享受」、「觸覺的享受」、「味覺的享受」、「嗅覺的享受」、「心覺的享受」,並可達到「禪靜」的境界,有益閱讀及寫作。何况「煙斗」的收藏及養斗的樂趣更是無窮,出外雲遊時又可隨身携帶隨境享受,因此我誓言除非經醫生的診斷警告我不可再抽「煙斗」,否則我的餘生絕不輕易放棄抽「煙斗」的嗜好。

的確在台灣抽「煙斗」有諸多不便之處,由於新的「煙害防治法」太不近「人性」及「嚴苛」,也造成我較少到餐廳吃「西餐美食」、「喝咖啡聽音樂」的享受了,因為我很嚮往餐後抽「煙斗」的環境及氣氛。其實我向來很注意「健康養身」並大力推廣「煙斗禮儀」、選擇不影嚮他人的「理想場所」並兼顧「煙斗意境」等,但由以現狀及法令的限制,只好回歸大自然,提倡「青山綠水才是煙斗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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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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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第一幅烏金パイプ肖像画」(張靜夫中翻日)

私が初めて「烏金画」について知ったのは、200653日の午後、家内と一緒に台北県淡水老街中正路197号の「呉開乾の芸術空間」ででした。この店は、淡水老街の中で一番、芸術の息吹のする画廊(店)です。

私は店先に掛けられていた口にパイプをくわえた人物の肖像創作画に、強く心が魅かれ、女性店長の笑顔に後押しされて、入店しました。初めの印象は、「気」、或いは、「強い磁場」のようなものを感じ、壁に掛けられた黒い絵、「有達摩、達頼刺麻、弘一大師」などの肖像と淡水の抽象画、九份の風景画にとても引き付けられました。

 オーナーは自分の席から立ち上がって、私たちを迎え、お互いの名刺を交換し、談笑しました。彼の名刺には、「創作家 呉開乾(David Wu)」とあり、奥様の名刺には「諮詢師 游雯雅(Ivy Yu)」とありました。

私は、:彼に教えを請い、印象派の前輩画家「洪瑞麟」の九份礦工の黒い呂の油絵は、「烏金画」ですかと尋ねました。彼の説明によると、これらは全く違うもので、「烏金画」は油絵ではなく、人体に無害な工業用エポキシ樹脂を原料として用いた顔料と画法で、筆ではなく、手の指で描いた絵で、独特な顔料や画風で、立体的な凹凸、光沢観があり、難易度が高いとのことでした。私は彼の「達摩画」がとても気に入り、「縁份」(karma)を感じ、同じ画風で、私がパイプくわえている「烏金肖像画」をあれば、どんなにすばらしいことかと思っ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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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知道什麽是「烏金畫」是在200653日的下午我和太太閒逛到淡水老街中正路197號「吳開乾の藝術空間」,直覺這是一家「淡水老街」上最富藝術氣息的店面。我口含着「煙斗」在店面橱窗欣賞著貼掛在外面很特別的生肖創作畫時,老闆娘堆著笑容出來邀請我們進去參觀,進了門我感覺有一股「氣」及「強烈的磁場」散佈其間,引起我的好奇,環顧掛在牆上的多幅黑色畫作,有達摩、達賴喇嘛、弘一大師等畫像及抽象的淡水、九份風景畫等,覺得很特別。此時老闆也從座位上站起來歡迎我們,彼此寒喧互換名片,他名片上印著「創作家吳開乾 (David Wu)」及太太「諮詢師游雯雅 (Ivy Yu)」,我請教他,我印象中的前輩畫家「洪瑞麟」的九份礦エ黑色油畫也是「烏金畫」嗎?他說完全不同,「烏金畫」非油畫,乃採用對人體無害的エ業用「環氧樹脂」當原料,不用畫筆而用手指頭作畫,是他獨創的材料及晝法,可呈現出立體及亮面感,難度很高。我對他的「達摩晝」很喜歡,心想不知能否有「緣份」(Karma)那天請他為我同樣畫一幅我抽煙斗的「烏金肖像畫」該是多美的事呀!(但我沒說出口)。他特別泡好茶招待我們,頗覺彼此磁場相近而投緣,我們聊了約半小時,我說我們還有他事,等下次再來請益後告辭。這是與「吳開乾」大師夫婦的「初緣」,回家後我到他(她)們的「部落格」上瀏覽,發現內容非常豐富而有創意http://www.wretch.cc/blog/wukaichung,看到一幅我偶像「關公」的創作畫有感,隨即留言一首拙詩: 「允文允武才雙全、舞文弄墨思翰軒。三國關羽最尊崇、義薄雲天植心中。」以表讚賞。

翌年(2007年)我與鄰居前輩「薛無」先生到淡水捷運站後方河岸賞景,順道帶他參觀吳大師的「藝術空間」,不巧「吳大師」外出,他太太Ivy 很客氣的泡好茶及點心招待我們,我很感激她的熱諴招侍,也照了幾張照片留念。直到今年65日他(她)們首次傳來e-mail 資訊,從此我也傳給他(她)們很多轉來的資訊回敬。今年1031日他(她)們傳給我的一封e-mail 有關公視poYouTube的專訪「吳開乾」大師的「鳥金畫」報導http://www.youtube.com/watch?v=idj_nCGXUvk

並告知他(她)們已搬到新址:「淡水鎮中正路245號」(紅毛城斜對面)電話:0226295533歡迎我們光臨。我突然心血來潮,直覺想請吳大師作畫的「因緣」(Karma)心願已到。我立即回音提出我的想法,建議彼此不以「金錢」作交易,而「以藝會友」,我以一把收藏約二十年的「義大利煙斗」換取他一幅10P的「鳥金煙斗肖像畫」如何?他(她)們立刻接受我的建議,並表示非常榮幸能為我畫「全球第一幅烏金煙斗肖畫像」,請我儘速提供幾張我抽「煙斗」的照片作參考。

十一月三日(星期二)下午2:00PM ,我和太太帶了幾把我的收藏「義大利煙斗」及我抽煙斗的照片登門拜訪。正巧有位凌姓長輩女「藝術家」也在埸,介紹認識後大家很愉快的泡茶談論「烏金藝術創作」及「煙斗」。「吳大師」仔細觀賞我帶去的獨一無二收藏「煙斗」後,很快就從中挑出一把與他「磁場相近」又「有緣」的「煙斗」作為他永久的收藏,也選出兩張我「抽煙斗」的照片參考。他說最近較忙,「聖誕節」前才能完成畫作,我說無妨,但心中却期盼着早日能看到「吳大師」「全球第一幅烏金煙斗肖像畫」的傑作呢!

「吳大師」夫婦非常準時,於十二月二十四日下午(聖誕節夜)e-mail告知「全球第一幅烏金煙斗肖像畫」己完成。Ivy形容因「聖誕夜」淡水遊客特別多,David作畫時旁邊圍了很多人觀賞,他(她)們千載難逢的親眼目睹「吳大師」以手指絕技作畫,無不嘆為觀止。我回函相約十二月二十六日晚上六點到「藝術空間」取畫,這又是我搬到「淡水紅樹林」後的難忘「煙斗奇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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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二oo一年搬到淡水「紅樹林」後,有幾位「台灣煙斗俱樂部」的會友失去連絡。一九九四年我們一起到丹麥「哥本哈根」參加第八屆「世界煙斗大賽」的六位會員中的「張靜夫」會友,我們彼此失去連絡已有十年之久了。他四十九年次,在台中創業開設「室內設計公司」,温文儒雅,敬老尊賢,是一位不可多得的好會友、好青年,與我頗有緣份,我和太太都很欣賞他。他對「煙斗」情有獨鍾(他太太也不反對他抽煙斗),以前每次台北的「煙斗」聚會,他都專程從台中趕來參加,我非常感念他的熱忱參與。我們長久的失聯後,他突然於十月二十三日在我手機上留言,說近日看到我的「部落格」並從另一會友處獲悉我的手機號碼,誠懇的歡迎我有空到台中一遊。我隨即撥電話連絡上他,原來這些年他作了一件重大的人生「中年轉變的生涯規劃」,他隻身遠赴「日本」進修,已拿到「碩士學位」並修完「博士課程」,現在正提出「博士論文」中,專攻「高齡化社會」的介護、居住、健康、終身學習等課程,俟拿到博士文憑後將貢獻所學給「台灣」這塊土地,使「台灣的銀髮族」獲得更妥善的照顧。我非常認同他的遠見及魄力,我預祝他的「美夢成真」也以有他這樣一位「煙斗」會員為榮,電話中我們相約等他十一月底從日本回來後專程到「淡水」叙舊。

他一向言而有信,幾天前從日本回台後立即來電約好十一月二十九日(星期日)上午十一時在「淡水捷運站」見面,我請他在「榕堤」共進午餐。多年不見有談不完的話題,我們沿著淡水河邊緩緩走向餐廳,昨天的氣温非常涼爽,邊走邊聊並欣賞淡水河及對岸「觀音山」「八里」的美景,途中我們品嘗一杯道地的「阿媽」的酸梅湯,他隨身携帶一把向我購買的1990年日本第七屆「世界煙斗大賽」比賽煙斗,他說留日期間均住校,這支「煙斗」及1994年我們一起參加第八屆丹麥哥本哈根「世界煙斗大賽」的珍貴照片,陪伴着他渡過了多少個夜晚獨處的時光,在低温寒冷的日本「鹿兒島」抽着「煙斗」有如我們在「哥本哈根」清晨抽「煙斗」時的相同感受,我說的確「天寒地凍」的國家,才是真正的「煙斗鄉」呢!

他很稱讚「榕堤」的優雅環境和餐飲,我說這裡夜晚的燈光更美,「夜景」加上「爵士樂」的現場演奏氣氛更佳,下次帶太太來遊,我和太太將盡地主之誼。他特地從日本帶了一本”TSUGE COLLECTION”「煙斗年鑑」給我,並帶了一盒台中名產「太陽餅」送給我們,他己學到日本人送禮的習俗,我謝謝他。我們從「煙斗」談到他的轉變和理想,我看得出他對在日本所學的課程及將來想從事的エ作有高度的興趣和使命感,我很肯定他的眼光和志趣。「台灣」己邁入「高齡化」的社會,他的興趣跟着國際及社會的趨勢和脚步走,是絕對正確的方向和目標。我也提供隨身幾項有關這方面的資訊作參考,並答應下次帶他到目前我母親在「陽明山」仰德大道的「安養中心」參觀,作實地的考察,相信對他是有所助益的。「士隔三日刮目相看」我非常樂見我的「煙斗」會員有如此的遠見及抱負,我將竭盡所能的助他一膂之力,也預祝他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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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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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篇文章中,曾提到一位在「歐豪年大師畫展」促成我買畫的長者「柯老」建築師,當時交換名片時他說了一句:我最喜歡煙斗了,改天專程到府上欣賞你的煙斗收藏,我說非常歡迎。本以為只是一句客套話,沒想到他真的一諾千金,於一九九二年(民國八十一年)元月二十五日晚上帶了一位女祕書專程來訪。

一進門看到掛在牆上的「歐豪年」名畫,再看到我家裡平實無華的佈置,他脫口就說:「小老弟,我佩服你的氣魄,你這個朋友我交定了」,我說為什麼?他說:多少人有胆識敢在十多分鐘內買下一幅三十萬的名畫?何况你又不是有錢的大企業家。大家坐下來喝茶閒話家常一番,他說他今天來訪主要是想挑兩支煙斗送給在日本任職的台灣朋友。我拿出W.O.LARSEN的煙斗讓他選,他細心的挑了兩支中價位的煙斗並付現。正事辦完後,他說我想看看老弟收藏的煙斗。遇到煙斗知音,彼此又稱兄道弟,我獻寶似的搬出四、五十支的煙斗讓他過目,他端詳每支新的或我抽過的煙斗並讚不絕口。突然他拿著其中的一支在手中把玩,他說這把天然造型的煙斗非常奇特,質輕而觸感佳,他問我是那一國的煙斗?我說是丹麥的煙斗,是我丹麥的合夥人上個月來台特地送給我的禮物。他告訴我說這把煙斗的材質是他從兩萬個切好的石楠木根中挑選出來並請他廠裡最好的雕刻師純手工精雕而成。我非常喜歡這把天然藝術造型的石楠木煙斗,抽過幾次覺得很順口想留下自用。但他接著以很堅定的口脗說他要這把煙斗,今晚就帶走,我說這把煙斗是人家送的不能賣,况且我已抽過幾次,他說你抽過更有價值,我們不談錢不算買賣。既然我交定了你這位小老弟的朋友,彼此互換禮物作紀念,你這把煙斗送我,我回贈你一幅「歐豪年」大師的畫,他當晚就帶走那把無價的煙斗。

我與太太於一九九二年二月七日(農曆年初四)專程開車南下高雄,當晚柯老熱情的招待我們吃「鐵板燒」,並讓我帶回一幅意境頗高,我非常喜愛的「歐大師」名畫。回想起來,這已是十八年前的往事了,沒想到一時的浪漫買了一幅名畫,隨著又得了一幅名畫,這真是一段「煙斗奇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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