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我曾於2010年4月26日在「部落格」上po 一篇「青山綠水才是煙斗鄉」,同年也在「紅樹林」右岸步道的「瞭望台」林間舉辦過一次「青山綠水煙斗鄉」聚會。從2014年4月1日開始,我個人已調整了25年來出門隨身攜帶「煙斗」的習慣,我覺得「青山綠水已非煙斗鄉」了,之後我只在家裡的書房,每天抽一斗「煙斗」以陶冶生活情趣,享受個人抽「煙斗」的樂趣。因為「國健署」公佈自2014年4月開始,國內四十七處國家公園風景遊樂區及三千七百九十處公園綠地部分指定區域「禁菸」,違者罰二千到一萬元。加上前一條「禁令」,只要三人以上的任何區域均不可「抽煙」,為避免觸罰,我乾脆出門在外時一律不隨身攜帶「煙斗包」。我不得不佩服「國健署」強力推行的「菸害防制法」的政令與魄力。很可惜,自通過實行「煙害防制法」五、六年來,政府「雷厲風行」的政令宣導與績效不見「立竿見影」的成效,雖然「煙品」以價制量,價格節節昇高,但抽「煙」人口不減反增,青少年抽「煙」的比率也居高不下,抽「香煙」人口的「致癌率」也沒有顯著的下降,我發現「全面禁煙」的最大成果只讓國庫的「煙品」稅收增加不少而已。這是政令的原意嗎?倘若政府的「煙害防治法」確實是為國人的健康著想,為何不乾脆廢除「台灣煙酒公賣局」,嚴禁所有的「煙品」進口、販賣、嚴防走私等措施而一勞永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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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元月「台灣」沒有舉辦「公聽會」、「無預警」、「無宣導」政府(立法院)神不知鬼不覺的三讀通過了「新煙害防治法」。實施以來,只看到「煙品」三級跳的加稅加價(相信有吸煙習慣的人均敢怒不敢言,駡在心裡,政策有如重回「白色恐佈時期」般),全民反「煙」風起雲湧,視抽「煙」者為罪大惡極,如同「江洋大盜」及「吸毒吸鴨片」之輩。看在我這位五十歲才開始抽「煙斗」的人眼中,有「魚刺哽喉」不吐不快的感觸。「台灣」的「禁煙運動」最早是由「董氏基金會」嚴道先生所推動,以迎合世界潮流,之後演藝界知名人士「孫越」及「陳淑麗」等人的加入,更見績效,後來又聘請「王清峰」律師(前法務部長)為顧問,使此純民間的「反煙團體」漸漸浮上擡面並與政治掛勾,蒙上一層「政治色彩」,外界弄不清楚「董氏基金會」組織的真正宗旨何在?如深入瞭解「嚴道」與「孫越」兩位先生的反煙背景,據說乃因他們年輕時不知多加節制,每天猛抽「香煙」數包,導致後來罹上肺癌,深受超量「抽煙」之害後,才揭竿而起創立「董氏基金會」的「反煙團體」以禁絕所有的「煙品」為職志(他們誤以為全體抽煙的人都像他們一樣沒節制,而要將「抽煙者」趕盡殺絕,這是不厚道,違反人權的作法與行逕)。「王清峰」當律師時的清新形像,受到很多人的欣賞與肯定,但2008年「馬英九」執政,當上了「法務部長」之後,她好像完全變了另一個人似的。我早已洞悉她的行事風格,早在2008年底po 了一篇「青山綠水才是煙斗鄉」文在「部落格」上,提醒「斗友們」務必謹慎守法,多加注意抽「煙斗」的禮儀,果不期然,「馬英九」上台百業待舉之際,「新煙害防治法」却成為他唯一「立竿見影」的政績(我懷疑此項立法有那麽急迫而重要性嗎?)今年日本311日的地震海嘯引發的「核電廠」汚染事件,引發「台灣」對「核電廠」興建的疑慮抗争及最近一個多月來毒害全民的「起雲劑」事件,才知二十多年來影嚮「台灣」國民健康,催毁幾十年來,台灣全民努力奮鬥打造的「MIT」品牌及信舉毀於一旦,不僅影嚮國際聲譽及外銷市場,國內產業及國人健康,恐將禍延子孫,更影嚮「中華民國」(台灣)的整體經濟衰退及國內就業市埸的重大災難無法估計的損失,比起「煙害」才是真正需「積極立法」、「亡羊補牢」的當務之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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